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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驻上海总领馆受理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书 的签发申请事宜

更新时间:2020-07-31
  

       此次,作为日本政府实施面向国际人员往来的阶段性措施的一部分,决定允许在留资格持有者再次入境。因此,日本驻上海总领馆从729日开始,受理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书(以下简称确认书”)的签发申请。关于本措施的详细内容如下所示:

 

符合本措施的人士及再入国的开始日期 

(1)除在留资格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 “定住者”(以下简称四资格)以外的再入国者,在现居住国被列为禁止入境对象地区之日(今年43)前离境日本的人士; 

今年85日起实行该措施 

 

(2)四资格的再入国者,在现居住国被列为禁止入境对象地区之日(今年43)前离境日本的人士; 

今年91日起实行该措施 

 

签发确认书所需的手续和材料等 

 

﹒护照(原件

请务必确认是否持有有效的再入国许可,若有效再入国许可(包括视同再入国许可)仍贴在旧护照上,请同时提交该旧护照。 

﹒在留卡(双面复印件

﹒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书的申请表 

 

*另,根据日本政府的最新规定,自7月24日凌晨0点起,继续实施此前的入境及签证政策,该政策延长至8月末,具体请参见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:

https://www.shanghai.cn.emb-japan.go.jp/itpr_ja/11_000001_0019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