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0.11.30)
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自11月30日开始受理“商务便捷通道(B)”及“常住人员通道(R)”的签证申请。
注:“常住人员通道(R)”等同于10月9日开始受理的签证手续面向国际人员往来的阶段性措施(开始接受签证申请)
1.对象范围及入境目的
(1)对象范围
具有中国国籍且在中国(注)国内居住者,以及在中国长期合法侨居的外籍人士(永住者及长期居留许可持有者)中,乘坐中日直航航班,或经由其他国家及地区但不入境该第三国、直接入境日本的中转航班,以下面(2)为入境目的的人士。
(注)该措施仅适用中国大陆居住者,香港、澳门除外。
(2)入境目的
商务便捷通道(B)
(i)短期商务
(ii)中·长期滞在(持以下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)
(a)经营·管理
(b)企业内转勤
(c)技术·人文知识·国际业务
(d)介护
(e)技能实习
(f)特定技能
(g)高度专门职
(h)特定活动
(i)教授
(j)艺术
(k)宗教
(l)报道
(m)法律·会计业务
(n)医疗
(o)研究
(p)教育
(q)兴行
(r)技能
(s)研修
常住人员通道(R)
(i)短期商务
(ii)除“日本人配偶者”和“永住者配偶者”外所有中·长期滞在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持有者
2.所需材料
B通道申请者
(1)短期商务
a 签证申请表(贴有照片)
b 护照原件
c 申请人在职证明原件
d 邀请理由书
e 身元保证书
f B通道专用誓约书(复印件2张)由日本接受企业(团体)制作
g 本邦活动计划书(复印件2张)由日本接受企业(团体)制作
h 日方公司证明材料
i 日程表
j 户口本复印件
k 居住证复印件
(2)中·长期滞留者
a 签证申请表(贴有照片)
b 护照原件
c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
d B通道专用誓约书(复印件2张)由日本接受企业(团体)制作
e 本邦活动计划书(复印件2张)由日本接受企业(团体)制作
f 户口本复印件
g 居住证复印件
(注)在留资格根据种类不同,所需材料不同,请按领馆要求准备
R通道申请者
所需材料等同于10月9日开始受理的签证手续面向国际人员往来的阶段性措施(开始接受签证申请)
3.注意事项
另外,关于COVID-19检查申报书,「B通道」的申请人入境日本时需自行填写该申报书,并签名,同时附上出国前72小时之内在中国国内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检测,结果为阴性的COVID-19检测证明。如果没有附上中国国内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COVID-19检测证明,该申报书将被视为无效。
此外,从中国出境时,各航空公司也可能要求乘客出示COVID-19检测证明等。
如果入境时不能提交COVID-19检测证明,则不能通过「B通道」入境,需要自我隔离14日。
附件:1.商务便捷通道(B)用誓约书
3.本邦活动计划书
4.检查申告书